非诉讼调解的几大优势:
案例介绍
【案情简介】元**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调解站收到元**家前员工5人立案,2019年8月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的主持下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统一对所拖欠工资的支付方案,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做司法确认,东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第一批5人员工率先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使得这5位员工首先进入法院执行阶段。截止到目前调解站共受理元**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总共已46人,成功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42人,涉及金额1151935.03元。
人民调解员在与双方调解的过程中,多次出现双方意见不统一的情况。最终经过人民调解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意见。调解成功后,无论劳动者还是公司都很认可、满意诉前调解员和东城法院法官们还有东城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专业、耐心的工作。公司方说:“经过你们的沟通,我们双方都快速解决了问题,公司暂时缓解了在资金方面的压力,可以有一个周转的时间,也避免了很多对公司经营上不利的事情发生。”员工说:“太感谢您们了,快速的解决了我们公司拖欠工资的难题,让我们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调解优势】
在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情况下,提前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员工同样可以提前申 请法院执行。一旦公司破产,员工工资也是可以优先清偿的,即便资产不足以清偿, 也可以优先进行分配。
【案情简介】北京**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钟某某向调解站提出申请,要求北京**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其2019年1月1日—2019年7月7日间的工资人民币49110.72元。2019年9月9日,在东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的主持下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所拖欠工资的支付方案达成统一,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由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
2019年9月30日,钟某某根据调解协议书所约定的支付方案如期拿到了北京**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工资人民币49,110.72元。
此次调解第一批次9月9日调解2个人,金额共计119,678元;第二批次10月11日调解4个人,金额共计140,593.54元。两次一共调解6人,涉及金额总计260,271.54元。
【调解优势】
在公司同意给付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通过调解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不但给员 工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民事裁定书具有保密性和不予公开的特性并为公司提供了隐私保 护。
北京市东城区诉前调解工作站
地址:北京市东城交道口南大街劳动监察大队1号窗口
联系电话:010-6409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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